出处:http://aw98.blog.hexun.com/12160005_d.html 作者:背后 aw98’s
俺认为,是的,哪怕是一点点感恩的心情,如果都不愿有,那么捐助者有不捐赠的权利。
这几天,一连看到两则报道,一是说,湖北有五个贫寒之家的大学生,因为受捐赠没有丝毫的感恩之心,连起码的谢谢都不会说,捐赠者觉得寒心,被取消了资格。报道是这样写的,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襄樊5名受助大学生的冷漠,逐渐让资助者寒心。去年8月,襄樊市总工会与该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19位女企业家与22名贫困大学生结成帮扶对子,承诺4年内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至3000元不等。入学前,该市总工会给每名受助大学生及其家长发了一封信,希望他们抽空给资助者写封信,汇报一下学习生活情况。但一年多来,部分受助大学生的表现令人失望,其中三分之二的人未给资助者写信,有一名男生倒是给资助者写过一封短信,但信中只是一个劲地强调其家庭如何困难,希望资助者再次慷慨解囊,通篇连个“谢谢”都没说,让资助者心里很不是滋味。今夏,该市总工会再次组织女企业家们捐赠时,部分女企业家表示“不愿再资助无情贫困生”,结果22名贫困大学生中只有17人再度获得资助,共获善款4.5万元。
另一则是说河南省慈善总会,对今年支助的学生要求签“道德协议”,协议要求受助方要承诺,参加工作后,以实际行动加服社会,在不影响生活和工作的前提下,要自愿回捐不少于受助资金3000元,给其他贫困的需要支助的学生。
这两则消息,让人们热议“受捐赠要不要感恩?”“要求回捐是不是违背慈善原则?”
俺觉得,作为一个受捐赠者,感恩是最起码的,人家并没欠你的,人家捐助你了,你口里感谢人家,心里有点感恩之情,对社会回报更多的爱。而后者,俺觉得可以视作是一个“有条件的捐赠”,你觉得不能接受这种强制性的条件,你可以不接受这份捐赠,你不签,也没人说你。你可以去申请贷款完成学业,用法律的形式,可能更清爽一些。
俺也出生贫寒之家,至今记得许许多多对俺帮助的人,俺也教育儿子,要有爱心。俺儿子还与浙北山区的一个小姑娘结成帮对,每年支助她的学习。一年虽然只有几百元,但儿子总是记得很牢,还常常寄学习用品过去。山区孩子也很懂事,每学期都会有信来,告诉我们她的学习成绩,俺们觉得这样非常好,不指望这点点钱有啥回报,如果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使他(她)生活得更加美好,这才是捐赠者最最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