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义务教育中的种种问题



  一、违反《教师法》的“人事制度改革”

  1、局长聘校长,校长聘教师 。教育改革不相信广大的教师群众,把校长的任免权仍然交给上级主管,所谓的公开公正公平竞选校长不过是欺骗老百姓欺骗上级部门的样子罢了。校长既然由局长聘任那么自然就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校长成了学校的家长,学校成了校长的家。校长依然同前一样是学校“土皇帝”,而且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过去校长对于不同的意见,或者与自己有矛盾的人,有时候还能迁就。现在不同了,谁如果有不同意见,要么以“不愿意干,就滚蛋”相威胁,要么停、扣工资,取消奖金福利。(实行改革后,把教师工资的发放权又交给了学校。)现在的学校就成了私营企业,甚至还不如私营企业。私营老板为了多赚钱,还要用一些人才。校长是谁听话用谁,不听话滚蛋。有的校长就说:“三条腿的癞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烂教员多得是”。

  从道理上讲,学校是最应该讲民主的地方,可现在成了最没有民主的地方了。过去我们说农民文化素质低,可现在农村都实行了村民选举。学校为什么不能选举校长?学校为什么连职工代表大会都不敢设立呢?甚至把过去的工会组织都取消了。难道教育部门的行政领导就这么害怕群众?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由局长聘任的校长谁去监督,校长聘任的教师能去监督吗?敢去监督吗?吃人家的饭砸人家的锅,教师敢吗?有的校长竟扬言“不能把老师当人看”。

  这就是改革后学校的面貌,这就是被某些舆论、某些材料上宣扬的改革后“学校焕然一新的面貌”。

  2、扣工资做奖金,改革就是扣钱。《教师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按时足额地发放教师工资。”“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而山西省稷山县教育系统2004年的人事制度改革就每人每月扣一百元工资,2005年每人每月扣二百元工资,说是半年一发。到现在为止2004年所扣工资,老师们还不知道在哪里?全县3000多名教师,半年近200万元,这钱跑到那里去了?工资该扣得扣了,怎么发?连方案都还没有.就这样老师们连问一问都不敢。私下里发发牢骚都是小声的。一百元,对于那些当官的来说,简直不能算钱,可是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那就是全家一个月的生活费。 这里的教师的工资本来就很低,干了二十年的教师每月工资仅七百多元,扣一百剩六百,扣二百仅剩五百多元,上有老,下有小,这叫人怎么生活?刚大学毕业的教师,每月仅五百多元,扣二百仅剩下三百多元。这让老师们怎么安心工作。就这样老师们还的在忐忑不安中度日。学校制定了名目繁多的量化管理细则,从早上七点开始(农村学校从六点半开始),学生开始到校,就开始扣老师们钱。学校的一切工作无一 例外都要以扣老师们的工资为目的。而所有制定的这一切扣老师们工资的制度与学校的所有领导们都无关。有人总结了改革后的学校管理,就两条:一是扣钱,二是走人。

  胡锦涛主席强调要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教育体制的改革的目的本来在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可是象这种以扣工资为目的的人事制度改革能以人为本吗?

  3、侮辱人格,泯灭人性的评比制度,把教师看成奴隶,把学生看成犯人。近几年来报道教师体罚摧残学生的案件很多。从在学生脸上刺字、用刀片刮脸、把学生耳朵揪掉,让学生吃大粪,逼学生跪下来听课,到由于作业没完成被老师逼得上吊,侮辱学生是婊子而使学生跳楼自尽。……这些耸人听闻的手段为什么会出现教书育人的教师身上呢?教师们是该反思,但更应该反思的是校长们、教育局的领导们。是谁让这些本来善良的人们变成了摧残祖国花朵的暴徒?我们从报道中不难看到这些施暴的教师往往都是学校的、县上的、甚至省里的模范教师、班主任。罩在他们头上的光环是如何得来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靠摧残学生得来的,靠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对这种摧残学生行为的变性鼓励制度得来的。素质教育喊了这么多年了,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初中,国家早就不允许进行升学考试了。可在山西省稷山县不仅幼儿园升小学要考试,小学升初中要考试。凡是所有学生每年都要接受四次全县范围的统考。教育局要把全县所有的学生的及格率和平均分进行大排队,然后根据学生的成绩把全县所有的教师进行大排队,对考试成绩在后面的老师进行惩罚。扣奖金、扣工资、全县通报、取消评模资格、取消晋级晋职资格,甚至威胁其下岗。想一想,哪一个教师愿意丢这份人?残酷的竞争不相信仁慈,老师们为了使学生考好成绩,为了能够名利双收,因此变成了一只只饿狼来对付学生。教育局对教师的压力、学校校长对教师的压力、社会家长对教师的压力,凡此 种种教师总要释放,因此学生便成了这种压力的释放渠道。教师只有通过对学生施加压力,才能达到目的。学校按成绩给教师排队,教师就必然按成绩给学生排队,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还好过一点,成绩差的学生由于拖了后腿便成了老师的出气筒,老师们在学校领导那里受到的冤屈都要朝他们发泄。

  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知道了为什么会发生以上惨无人道事件了。我不是替那些教师鸣冤,而是觉得他们只不过是应试教育的替罪羊,真正的罪魁祸首是掌握教师命运的教育行政部门。那些头头脑脑们可以打着任何冠冕堂皇的旗号对教师们发号施令,“为了一切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等等。而他们就是抓住考试不放,把考试成绩作为学校唯一的生命线。在这种环境里“教学就是教育”“成绩就是成才”,在这里学生不是一个个活生生人,而是教师在“工厂”生产出来的一件件产品。在这里教师不是教育者,而是一个个没有思想的奴隶。他们象看管犯人一样,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小心翼翼得管理着学生,从早上7点到晚上9点。 以“不把老师当人看”为目的。

  二、违背《义务教育法》的学校布局调整

  撤点并校,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釜底抽薪。2003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撤点并校,对于广大的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来讲,是釜底抽薪雪上加霜,致使许多学生辍学,致使许多家庭不堪负重,重新背上债务。“农村真苦,农民真穷,农业真危险”。解决三农问题是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下了那么大的决心要减免税收增加农民收入。可撤点并校带来的第一个严重后果 就是加重农民负担。以稷山为例,原来有初中三十五所,基本上大一点的村子都有学校。并校后只剩下12所,而且县城就有3所。70%的学生上学都要出村。有人给他们算了一笔帐:吃饭(平均每天4元)、住宿(每半年150元)、做车都要花钱,更要命的是学费(150-200元)、杂费(50-80元)、课本费(200-250元)(有多少本书呢?为什么这么贵?其中有没有什么猫腻?)、保险费38元、多媒体赞助费(200-300元,家长们交钱给政客们脸上贴金)、电教费(50元)、作业本费(20元,在校外3角钱的本子学校买5角)、教育局资料费(20元、)期中、期末 两次考试费15元、初一学生还有桌凳费(150元、同样的桌凳市场零售不过80元)校服100元、学生卡(10元、市场上每个仅二元)自行车管理费15元、其他如班费3元、迟到、早退其他违纪罚款每次5-10元等等,如果小学升初中成绩差,或者中途转学、或者到城里学校,还要交1000-3000元的择校费。算一算,农村的孩子别说在县城里上学,就是在乡镇的初中上学,半年也得1000元以上,如果在城里上学,最少也得1500元,一年一个孩子读书就的2000-3000元。一个农村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才有多少。温家宝总理费了多大的劲又是给农民减税,又是给农民补助,农民的收入才能增加多少,可供一个初中生就要花这么多的钱。温总理知道吗?山西省2004年就实行了一费制,而且颁布了13条禁令。执行情况如何呢?据说2004年年底,对各地执行一费制的情况省里都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何呢?可以说90%的学校依然我行我素 ,根本没有把所谓的“禁令”放在眼里,而且上面的检查也只是走走过场,向老百姓表明政府也在重视乱收费罢了,并没有动真的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教育厅、教育局的文件中明确指出:对不执行一费制,擅自乱收费的校长进行撤职处分。可是教育局的领导们难道生活在真空中吗?对下面学校的收费情况真的不清楚吗?装聋作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何况还是局长聘任的校长,处理了对谁都不好。所以,教育乱收费不是治不了,而是根本就不打算治。或者说教育的行政部门在“暗中”变性支持乱收费。

  第二个后果是造成学生失学、或中途辍学。本来学校就在家门口,吃饭、住宿不用花钱,而且过去村办学校,虽然条件差,设施差,但半年也就只交200多元,平时也不乱收钱。(那时其实就一费制)所以有钱没钱,家长都把孩子送到学校,起码念个初中毕业。撤点并校后,花钱那么多,还不知道孩子能不能考上高中,所以有些家长就干脆让孩子停了。小学并校后,有些村子连小学都没有了,七、八岁的孩子就要出村上学,每天往返几十里路,有些家长便让孩子推迟上学。或者家长专门接送,无形中又给家长增加许多负担。

  第三个后果是大批的私立学校在公立学校撤走后,磅礴发展。面对公立学校撤走后留下的空白,有些有钱人很快利用原来的校舍办起了私立学校。稷山县现在的公立初中学校只有11所,而私立学校就超过20所。原来为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而撤去的学校几乎都办了起来,只不过变成私立的了。而新建的学校(特别是乡镇初中),教学大楼盖好了,可是没有学生了。因为这些新建的学校由于盖大楼、按装多媒体教室、搞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已经负债累累。所以对每个入校的学生除了收取上述各种费用外还都要借款,最少300元,不借不行。家长觉得公立学校比私立学校收的钱还多,而且孩子吃饭住宿也不方便,于是选择了私立学校。

  温家宝总理在正在召开的人大会上宣布:2007年广大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将实行免费教育。也就是说农民的孩子今后上学将不在花钱。可是校长们愿意吗?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们愿意吗?不收钱他们花什么?温总理,你知道吗?这些人早就为他们今后谋好了打算。

  三、“公办私助”或“私办公助”变性瓜分国有资产

  前几年,国企改革。好端端的企业不知怎么回事,纷纷破产倒闭,然后资不抵债,便几千万、几百万的企业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拍卖。都买给谁 了?不用统计不用思考,看看自己身边的大老板们就知道,相当一部分的私营企业老板就是原来国有企业的厂长或经理。没有人责问他们购买企业的资金从何而来,没有人责问这些因经营不善而使国企

  破产倒闭的厂长们,为什么以变成私营企业的老板就能够使企业起死回生,扭亏为盈?有人把这叫做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失。

  现在教育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来临,对于一些人来说又是一次瓜分国有资产的大好时机。教育行政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借国家之名占用土地,兴建学校。盖成后称负债累累,便变卖学校,学校的老师由教育局派遣,学校的学生由教育局统一招生,教师的工资仍由县财政发放,但学校的产权却不属于国家而属于“某个”个人。对外称“公办私助”实则已成为某个个人的产业。这样做也既可以逃避义务教育的责任,也可以逃避一费制。稷山县的实验初中,稷王小学已“改制”成功,可以“明目张胆”的“合理合法”的实行高收费。其他公办学校看见有利可图,也准备效仿。领导们,到了2007年,我们都不是公办学校了,您还凭什么实行免费教育?